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事项)评审结果公示(2024年3号)
发布部门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 : 2024-11-05 09:22:40 浏览次数:855
公示期:2024年11月5日-11月12日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2023〕14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4〕1432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按相关程序要求对山东路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开展了资料审查、专家技术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示期内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交材料反映情况,并说明具体事项、理由、依据,附有关证明材料。省交通运输厅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为便于核查,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公民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公示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省交通运输厅,邮编:250002;电子邮箱:sdjtzl@shandong.cn;电话0531-51762133,0531-51762607。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结果公示(2024年3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