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复查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文号 : 无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182
关于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复查情况的公示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日照市口岸港航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定期检验、复查工作程序》(鲁交建管〔2016〕19号),我厅组织对日照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复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审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质复查期间,企业原资质仍然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举报或申诉材料,请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我厅建设管理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609室,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85693059,传真0531-85693060。
附件:1.日照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复查信息公示表
2.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复查信息公示表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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