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文号 : 鲁交建管〔2013〕29号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498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
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交建管〔201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省厅决定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考核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统一组织和监管,其中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由省厅组织和监管,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资质考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范围
2013年1月1日前(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公示时间为准)取得交通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且由资质考核单位归口管理的企业。
三、考核内容
(一)2012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情况、财务指标变动情况等;
(二)企业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变动情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引发不良事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考核材料
(一)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快报系统)填报资料
1.2013年资质考核情况表;
2.2012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
3.2012年统计年报表。
上述3个报表缺一或2012年累计3个月未上报网上月报的企业,资质考核结论定为“不合格”。
(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填报资料
1.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参见《通知》中有关要求,如已填报,无需重复);
2.使用信用信息系统“资质管理”功能,自动生成《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三)书面材料
1.《申请表》(使用信用信息系统在线打印,简单胶装);
2.相关附件材料(由资质考核单位自行要求,可参照《通知》中相关内容)。
五、考核程序
资质考核采取企业申报、资质考核单位审核、省厅审定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申报
除参见《通知》中有关要求外,企业应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报资质考核单位。
(二)资质考核单位审核
除参见《通知》中有关要求外,资质考核单位应对照《申请表》审查企业在网络快报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和书面附件材料,并通过上述系统“资质考核”功能进行网上审核确认,通过信用信息系统生成打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和书面签认。此外,应至少选择1家一级或以上资质、1家二级资质和1家三级资质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现场核查表》(样式参照《通知》附件6)存档备查。
(三)省厅审定考核结论
省厅汇总各地市资质考核情况,审定考核结论,公布和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报送考核结果,在资质证书副本中核盖考核结论章。考核期间,组织对部分地市的资质考核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抽查部分企业资质考核材料。
六、考核安排
2013年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企业4月10日至30日进行网上填报;资质考核单位5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上报,5月31日前将考核报告(正式文件)、《汇总表》、《申请表》、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意见等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厅;6月20日前,省厅审定考核结论。
七、考核要求
(一)为保证企业资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资质考核单位认真核对以下材料,确保相关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对其有效性(含年检记录)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否一致,数量是否达标;
2.资质证书副本,核对其全部内容,特别是主项和增项资质类别、级别;
3.注册建造师证书,核对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参与考核但不再作为资质标准达标指标)注册单位与考核企业是否一致,数量和专业是否达标(可查询注册建造师网上数据库);
4.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核对其数量和专业是否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要求(可查询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5.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核对其有效期、类别、数量等是否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企业应通过网络快报系统及时上报网上统计、资质考核、资质变更等各项数据,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并生成打印相关报表。未记录在网络快报系统、建筑业企业资质查询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均视为无资质企业。
(三)资质考核单位应按时受理企业申请,及时审核上传有关信息数据,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审核意见栏目为“待定”、未参加考核或未作出考核结论的企业,6月30日考核结论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2012年累计3个月未上报网上月报的企业,不再受理其资质变更、资质增项等申请。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申请表
2.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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