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提交成功后的要求(审核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10-27 15:04:47 浏览次数:1016
山东省内的企业单位:变更信息申请打包提交后,需本单位人员带着单位介绍信到当地市级交通局,且要在其工作日内验件(变更信息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务必每页由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多页的务必胶装;不超过10页的也建议胶装成册)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等待厅级审核;(市级审核是否要求单位必须现场验件,具体情况单位可自行咨询联系市级审核部门了解核实,因客服不参与审核,不清楚各地市具体审核安排)
1)变更信息需要验身份证信息的,由于身份信息已被公安部校验通过,验件时只带身份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即可,无需带原件;
2)普通信息变更,根据单位需求可以将多次(非同一工作日)打包的信息一起胶装。然后到要求的审核部门验件,待审核即可。
3)需导出申请变更目录,该目录需放在胶装册中,以便审核部门验件。
备注:目前普通信息变更和存疑信息变更申请审核流程要求一样。
市级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网上等待省厅审核即可,厅级审核无需验件。
山东省外的企业单位: 目前不要求单位现场验件,变更信息打包提交申请后,网上等待审核部门审核即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一到五个工作日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