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督导调度,夯实整治责任,印发《<山东省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工作滞后地区,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出台奖补政策。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资金补助申报主体、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工作程序,全力支持推进100总吨至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三是进一步摸清船舶底数。重新摸排100总吨-400总吨船舶底数,经摸排,确定当前需要进行防污改造船舶共3076艘。当前,我省已进入内河船舶防污改造高峰期,2150艘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已有效加装防污染设备,达到船舶防污改造要求,占需改造船舶总数的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