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作者:王相凤- 发布时间:2020-12-31 10:47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月。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行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制定了《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责任,以责任推落实,以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地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推进。

二、各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展板、电子屏显示、门户网站飘窗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宪法,各地均积极谋划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致敬奋战在法治战线的工作者们,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各市交通运输局以车站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通过宪法宣誓、张贴海报、举行专题讲座和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等的宣传。如菏泽、淄博和德州等地交通运输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重温宪法誓词”的宣誓活动,面对国旗国徽庄严宣誓,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宪法权威、接受宪法洗礼。德州市交通运输局12月10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日相关活动,在车载电视、公交站电子牌和车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主题标语,组织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服务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及公交、出租车移动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介发布宪法宣传教育内容,最大限度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济宁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印发宣传单、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详细讲解了宪法和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执法人员,上街设立法制宣传台,当场解答群众询问,宣传相关交通法规,提高了广大车主和市民对交通运输法规的熟悉了解。日照市交通执法人员走上街头、社区,走进企业,现场解答日常生活中的交通执法问题,累计发放宣传册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在牡丹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宪法手册等宣传材料和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烟台市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政务公开栏等张贴宣传材料,LED滚动播放宣传信息发放宪法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制作宣传展板26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三、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深入全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形成了人人参与宣传、人人受教于宣传、人人学法懂法的法治风尚。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