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1-0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价格与收费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文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鲁交财〔2021〕66号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20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改扩建项目收费期限为25年的批复》(鲁政字〔2015〕176号),现将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