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科技治超手段,提升信息化治超水平和效率,近年来,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应用推广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加强系统规划,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十四五”布局规划》等文件,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勇于实践、加快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点位239处,济宁、德州、日照、淄博等市建设数量、进度均排在全省前列。同时,“十四五”期间,全省将规划建设点位517处,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将达到788处。
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施建成以来,相关路段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数明显下降。与建成初期相比,非现场执法设备平均单日识别违法车辆数同比下降14%。通过调取连续三个月的监测数据,通行车辆总数1216.66 万辆次,超限超载车辆为128114 辆次,超限超载率为1.05%,低于交通运输部不超过2%的目标要求,全省治理超限超载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道路通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