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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建立惩处机制营造良好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31 15:07 浏览次数: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规范车辆运营。深入开展“场所码”推广宣传,确保出租车、公交车“场所码”申领覆盖率达到 100%。同时,严格落实出租、公交车“四要三禁止”,特别是新增“场所码”,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要求驾驶员必须核验乘客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信息,发现未扫 “场所码”、“亮黄牌”或行程码“带星码”的人员,严禁乘车。二是严格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巡游出租公司和网约车平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所属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确保“应检尽检”“应接必接”“能接必接”。同时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并做好口罩、消毒物资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以普通乘客的身份,不定期对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站场等重点公共交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月份以来,共暗访巡游出租车、网约车200余辆、公交车100余辆,开展4次专项检查,检查车辆190余辆。对检查发现的未提醒乘客出示健康码、扫描场所码,驾驶员防疫意识松懈、佩戴口罩不规范等现象,现场督促驾驶员立行立改的同时,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公司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目前,已有9家巡游出租公司、3个网约车平台因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通报。四是严格惩处机制。持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对暗访发现不正确佩戴口罩的,首次、二次、三次及以上违规驾驶员,分别给予警告、人车停运学习1天、2天处理;未配备或未提醒乘客落实扫码制度的,首次、二次、三次及以上违规驾驶员,分别给予人车停运学习2天、4天、6天处理;未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的,给予驾驶员人车停运学习处理,停运学习期至驾驶员参加补检并上传检测结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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