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22-0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价格与收费
成文日期: 2022-09-30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30 文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09:41 王传林- 浏览次数:

山东高速济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2〕131号),现将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9月30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

 

附件: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