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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突出重点抓好海上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2023-02-27 15: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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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完善营运海船包保责任制,确保属地船舶监管“全覆盖”。烟台市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海上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将全市50家航运企业、383艘营运船舶全部纳入“一船一册”台账。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通报传达机制,及时发布各类预警,恶劣天气期间包保责任人每天上报船舶安全状况,及时掌握船舶位置行踪及作业状态,发现违法违规或险情状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全力确保海上运输安全。二是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运输各项制度措施,做到检查执法“零容忍”。继续严格执行“人货分离”临时安全管控和恶劣天气“逢七不开”制度措施。加强应急装备配备,积极推进营运海船保温救生服及定位装置配备工作,确保营运海船船员及乘客定员全覆盖。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登船滚装车辆和载运货物信息填报检查制度,对乘船车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对各区市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安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专项检查督导,对夹带危险货物、不如实提供车辆货物信息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市内其他港口,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三是聘请第三方派驻评估诊断,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安全监管质效“稳提升”。针对市内港口危险货物船多、量大特点,由市财政专项拨款,交通运输、应急部门联合聘请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等第三方机构,结合大型油库储存基地雷电预警、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四个系统”建设要求,对烟台港主要港口液体化工区开展专家派驻监管,并对全市港口液体化工区安全作业环境进行综合评估。2021年9月以来,累计检查问题2832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各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也均已按要求完成“四个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