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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面推进济南市市域内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建设试点(示范区第一批建设试点任务),济南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成立省内沿黄9市以及沿黄四省(区)黄河流域交通执法联盟,构建形成“一统四跨三优”执法协作新格局。案例获省机构编制创新案例、省交通运输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被中央编办、交通运输部宣传推广。2023年10月,中央编办主任李小新到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研时对该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经验成果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广。
一、“一统筹”,“两不一增”调职能。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的条件下,通过增加市级支队联合执法职能,健全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班打造“最强大脑”。市、区(县)两级编办与交通运输局组建专班,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执法协作体系。一套体制筑牢“钢筋铁骨”。调整优化市和区(县)交通执法队伍组织架构,在内设机构限额内设立交通执法协调指挥中心,统筹指挥全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区县队伍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变分级执法为一体联动。一个平台搭建“高速公路”。探索构建“执法联盟+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数字平台,实现统筹指挥调度、资源共享、经验分享、联合惩戒等功能,以信息化推进执法方式现代化。一套制度完善“行为准则”。围绕指挥调度、联合执法、案情会商、考核督查、线索移交、应急预案等,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定期召开执法联盟协作推进会,建立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协同办案、处罚闭环的联合惩戒体系。一张清单明确“办事指南”。筛选出符合执法联盟定位、成员单位无力单独解决的执法重点难点事宜,确定为执法联盟事项清单,统一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推动监管执法更高效。
二、“跨层级”,实现执法精准高效。以“一个层级管统筹、重点卡口严布控、数字赋能强手段”为抓手,提升“跨层级”执法综合治理效能。强化力量统筹。目前,市区(县)两级共9支交通执法队伍,执法编制930名,实有667人。改革前市级支队和区(县)执法大队各自执法,难以实现执法全覆盖。改革后赋予市级支队统筹调度区(县)执法队伍权限,将原来分散的执法力量有效集中在一起,达到了拢指成拳的效果。强化精准执法。实施精准布控和打击,将全市交通执法人员派驻到机场、火车站、医院、学校等72个重要卡口,一线执法人员达到全部执法人员的85%,有效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强化数字赋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对违法行为多发地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变“人海战术”为“数字赋能”,实现精准执法、线上执法。改革以来,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31处,通过自动称重、AI抓拍等方式,线上固定证据、线下联合惩戒,减少人力投入,有效推动交通执法现代化。
三、“跨区域”,实现执法刚柔相济。聚焦交通运输行业流动性大、跨区域执法协作难的问题,从规范交通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入手,推动执法便民、为民、惠民。市、区(县)交通执法联盟组建以来,开展“雷霆”“利剑”“秋猎”“春雷”等集中执法行动18次,出动执法人员8351人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000余起。转变执法理念,实行“首违不罚”,印发《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四张清单”》,力争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作为全省交通运输说理式行政执法试点,相关执法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探索实行“执法、普法、监督、公开”四位一体全过程公开执法,累计直播执法行动33次,浏览量突破1300万人次。中央编办主任李小新肯定直播执法模式,称赞“这是最好的普法”。
四、“跨市域”,联动探索更大执法空间。2023年3月,省委编办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在济南市召开现场会,将济南市交通执法联盟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并以济南市为中心扩展为省内沿黄9市交通执法联盟,形成省内沿黄9市交通领域共治共管新格局。省、市开展联合课题攻关,建立跨市域案件协办、毗邻地区执法联动、执法信息共享、重点区域执法并案、非现场执法联合惩戒五项工作机制。对于联盟内各市推送的违法行为,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管控机制,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执法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列入信用惩戒“黑名单”。
五、“跨省域”,扩大示范联盟“朋友圈”。2023年4月,以济南交通执法联盟做法为蓝本,成功争创国家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2023年9月,山东、山西、河南、宁夏4省(区)及省会城市在济南签订执法协作协议,共同建立高频违法事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南、案件协查管理办法、案件移送办法、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办法4项制度,实现了执法联盟扩容升级,稳步推动执法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数字化运行,加快构建沿黄省市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