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交科教函〔2025〕3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省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培育壮大行业新质生产力,经研究,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列入《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等,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港口工程、内河枢纽与航道工程、机场工程、铁路(轨道)工程、水上运输、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信息化等12个技术领域。申请列入《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2.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3.相关科技成果已通过省厅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行业学会协会等单位鉴定(评价)或验收;
4.具有依托工程外的应用实例,且应用时间超过1年(含1年,应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5.技术适应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6.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依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完成成果登记手续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号;
7.已列入我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科技成果,不再重复征集。
二、重点支持方向
1.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部署要求,以交通先行激活区位优势、提升竞争优势、塑造发展优势的成果。
2.数智技术赋能交通运输,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丰富智慧高速、智能铁路、智慧港口、智慧航空等应用场景的成果。
3.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有利于构建绿色运输服务体系的成果,如交通能源自洽、新能源运输装备和设施设备、零碳货运线路等相关技术成果。
4.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应用,推动交通运输产业链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产业体系的成果,如车路云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重大灾害智能预警等相关技术成果。
5.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国际物流大通道构建,提升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和智慧决策,推动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和跨领域产业融合,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成果。
6.有助于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等交通运输新模式新业态及其关键技术研发的成果,如新型通用航空装备核心技术攻关相关技术成果。
7.其他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利于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成果。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单位须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知识产权所有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报推荐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知识产权共有单位同意申报的授权书,不能出具书面授权书的,申报单位要出具各所有权人同意的承诺书);
(2)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成果评价(鉴定)或验收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推荐
1.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与汇总,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将加盖公章的《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连同电子版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为减少各单位工作负担,其他文件仅需报送word版和扫描件。
2.中央驻鲁单位、高校、厅直单位、省属企业、省级行业学会协会等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报送。
3.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省财政直管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报送。
(三)审查发布
省厅将组织对成果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列入《推广目录》予以发布。
四、目录调整
《推广目录》的调整包括变更、失效和撤销:
1.变更。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持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成果持有单位应在1个月内向省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失效。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成果持有单位可申请再次列入《推广目录》。
3.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科技成果将从《推广目录》中撤销,并予以公告:
(1)成果持有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2)在政府部门组织的有关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
(3)成果持有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的;
(4)利用《推广目录》进行虚假宣传的;
(5)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其他
1.列入《推广目录》且实际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省厅将优先推荐部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并在相关评审、立项、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在有效期内,成果持有单位每年12月底前须向省厅报送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做好《推广目录》的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杜洪涛,0531-51762227
材料寄送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苏,0531-85903977;18906396296
电子邮箱:sdjtkjfw@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表
2.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鲁交科教函〔2025〕3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