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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省道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结果反馈

信息来源:公路处 作者:高雅- 发布时间:2025-12-15 09:28 浏览次数:

2025年3月,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征求《山东省国省道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并于同期书面征求了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各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意见。

《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情况,共征集修订意见21条,采纳19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主要原因为,不符合现行法规、规章。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达成一致。新修订的《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国省道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修订情况,根据最新版《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事项已经取消,相关审批整合至“涉路施工许可”,纳入一般涉路工程管理。并在新修订的《山东省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增加了相关表述,原《山东省国省道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鲁交发〔2020〕8号)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自动失效。

感谢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


编辑:高雅
信息来源:公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