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集中清理的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代为起草的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涉及《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3件法规规章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jtystzcf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邮编:25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规章清理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
2.
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