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707837591913593   从业单位名称: 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从业单位编号: A13707110881 从业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   职务:  
姓名: 王小倩 性别: 出生年月: 1987-03-07
曾用名: 学历: 本科生毕业 学位: 无学位
人员状态: 正常 社保证明: 已上传!    
职称信息  
职称: 工程师 专业类别: 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
发证单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审时间: 2024-12-30
证书的工作单位: 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 鲁240700133302061
公布时间: 2025-04-30 公布文号: 潍交职任字【2025】1号
证书扫描件: 已上传! 公布文件: 已上传!
系统内工作经历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审批时间 变更类型 申请类型
变更历史记录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审批时间 变更类型 申请类型
安全生产考核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单位
鲁 交安 C 18 G 04553   2018-07-27  至  2024-07-27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鲁 交安 C 18 G 04553   2024-07-28  至  2027-07-27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鲁 交安 B 22 G 01593   2025-07-09  至  2028-07-08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执业类别(注册建造师)  
序号 资格证书编号/管理号 210720016 注册编号 鲁2372020202217527
1
证书编号 210720016 执业印章号 鲁2372020202217527
级别 二级 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已上传
发证日期 2024-04-08 专业类别 公路工程
有效期始 2024-04-08 有效期止 2027-04-14
发证单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注册单位 潍坊宏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管理人员  
岗位类别 岗位证书编号 级别 专业类别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长期有效 有效期始 有效期止 证书扫描件
技术工人  
级别 证书编号 等级 职业(工种)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是否长期有效 有效期始 有效期止 证书扫描件
特种从业人员资格  
作业类别 准操项目 初领日期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培训单位 发证机关 证书扫描件
个人业绩(授信)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担任职务 履约天数
S309田高线寿光岔河至潍坊东营界改建工程* 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该合同段起止桩号K248+220.52-K263+000,全长14.779km。一级公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5.5m、路面宽度24米。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22万方、换填石渣13万方、填土方44万方(其中4%水泥土22万方)、54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5万平方米、LSPM-25大粒径沥青混合料柔性基层30万平方米、AC-20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合料面层34万平方米、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层35万平方米、弥河大桥1座、跨益羊铁路分离立交1座、营子沟中桥1座、涵洞32道(保护涵3道)、通道1处及路基路面附属工程等。 施工二标段   2022-12-07   2023-11-30   专职安全员   358  
S228黄临线青州小田庄至克黄线路口段等5个预防养护工程* 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228黄临线青州小田庄至克黄线路口段预防养护工程,K213+922-K221+482,路线全长7.560公里。(MS-3微表处8mm107250㎡,热熔标线2637.28㎡,铲除原有路面标线2683.18㎡)S224大沂线昌乐龙角村至西徐村段预防养护工程,K44+272-K50+387,路线全长6.115公里。(MS-3微表处8mm73545㎡,热熔标线1155.48㎡,铲除原有路面标线1166.28㎡)G309青兰线昌邑峡山界至坊子威汕路口段预防养护工程,K157+928-K173+736,路线全长15.808公里。(MS-3微表处8mm214275㎡,热熔标线4750.12㎡,铲除原有路面标线4715.02㎡) 施工一标段   2025-06-15   2025-08-26   安全生产负责人   72  
个人业绩(自填,系统内有项目业绩作关联)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担任职务
个人业绩(自填,系统内无项目业绩作关联,认定需谨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担任职务
正在履约的项目(授信业绩)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时间 担任职务 备注
正在履约的项目(自填业绩)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时间 担任职务
已终止履约岗位项目(尚未交工,严禁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时间 岗位终止时间 担任职务 备注
已中标承诺履约项目(尚未履约,严禁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序号 所在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规模情况 所在标段名称 开始时间 担任职务 备注
工作简历(仅作为个人从业年限参考,严禁作为个人业绩认定)  
序号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职位
 
      

投 诉 须 知

 

 根据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对投诉问题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山东省交通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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