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省交通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厅务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贾学英厅长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三个专业局、京杭办、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兼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抽调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保密意识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熟练的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加强对交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厅制定了《山东省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鲁交办[2008]7号),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框架、工作机构与职责、公开的范围与内容、公开的类别与权限、公开的方式与程序、公开的监督与保障等事项,将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着重完善领导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各项机制,分解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做好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厅直有关单位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协调同步运作。
(三)及时维护更新,公开内容全面。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厅按照条例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厅2006年以来产生的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8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公开30条,政策法规信息公开149条,业务工作信息公开106条,规划计划30条,统计数据22条,其他信息公开21条。
(四)提高技术手段,高效有序工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厅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主载体作用。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重新改版,设置了机构设置、综合信息、政策法规、规划统计、基本建设、资金规费、科技教育、精神文明、行政管理、安全应急、人事任免、便民服务等十二个专栏,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程造价管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八个热点问题设立专题,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厅还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充分利用交通政务大厅以及场站、船闸、码头、服务区等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的办事指南、便民卡、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通了1部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并将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信息统一由96669交通热线负责公开。
(五)做好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我厅大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山东省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及时编入我厅《机关办公制度汇编》,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厅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08年度,我厅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行“阳光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