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去年,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51条,政策法规信息1条,业务工作信息439条,科技教育信息10条。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定义务和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信息公开任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合格的,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大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在做好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厅直单位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协调同步运行。
二、继续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制定实施《山东省交通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日常化运作轨道,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注重调动业务处室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大政府信息公开格局,有效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由单纯由厅办公室承担的问题。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全年没有发生公开的政府信息违反保密规定案件。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了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坚持公开原则,明确公开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全方位公开应该公开的内容。同时,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公开工程招投标、交通执法、公众服务出行等方面信息。针对交通建设招投标信息多、时间紧的情况,开辟招投标信息“绿色通道”,做到既严格把关,又简化程序、优先安排,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公开交通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处罚标准、处罚依据和典型案例,让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享有知情权,促进交通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实施24小时不间断气候和路况信息发布,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便捷、安全出行。
四、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工作效果。整合山东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资源,升级改造96660出行咨询热线,提高了群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省级交通门户网站改版工作,特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的门户网站将于近期运行。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各类信息均得到及时更新。充分利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对我厅工作动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及时更新发布。我厅还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充分利用交通政务大厅以及场站、船闸、码头、服务区等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的办事指南、便民卡、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认真办理“齐鲁民声”网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了有问必答。
2010年,我厅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尽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