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监督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召开两次厅长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分别确定了一名主管负责人和两名工作人员(AB角),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厅门户网站运行管理等工作。制订印发了《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方案》,对涉及我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工作任务,逐项研究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通知,收集汇总新闻发布主题,研究制订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厅机关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对系统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了定期完善和推进机制,由厅办公室负责召集专门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变更,及时完善网上审批大厅建设,提供更加便捷服务。制订印发《2014年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充分发挥“齐鲁民声”网、山东交通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功能,通过齐鲁民生网接收办理交通运输类咨询投诉案件74项。省厅手机Wap版网站开发完成并投入应用,交通运输行业移动APP服务应用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服务监督“12328”电话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向群众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网络民声办理,以及提供新闻发布信息资源等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加强厅属事业单位、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的业务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督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共性突出问题。
二、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4〕12号要求,去年底,我们在厅门户网站晒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单”,及时全面展示信息公开的主要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30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485条、图片新闻204条、公告公示24条、投招标相关信息885条、行业资讯510条,媒体聚焦41条,视频点播15条,各类专题信息195条,其他类信息800余条,各市子站累计发布信息1991条。充分利用齐鲁民生网、山东交通政务微博等多种媒介发布政务信息,17市交通运输局(委)全部进入交通政务微博大厅,新浪网、腾讯网两处政务微博粉丝数量合计突破15万人,发布政务信息1900余条。充分利用省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75条,其中,工作动态491条、公告公示777条、统计分析27条等。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研究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权力运行、公共监督与资源配置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我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围绕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公路专家论证会、法律专家咨询会、收费政策咨询论证会、高速公路发展战略研讨会、新闻媒体座谈会5个专题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情况说明会3次,客观全面地向公众介绍我省收费公路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政策举措,引导社会舆论、增加社会认同、推动工作开展。及时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并结合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调整工作。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件,其中有效申请15件,已全部书面予以答复。由依申请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均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提供投诉建议、检索查询、复制传送等均为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明确统一的流程及文书标准格式;部分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相对迟缓,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工作培训的频次较少,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渠道还需继续拓展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机关的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指示要求,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标准、明晰工作责任,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功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