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2017年以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们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改进管理服务,推动交通运输整体工作上水平,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2017年度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鲁交办〔2017〕5号),制定《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内容形式、公开程序、保障措施、救济和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对重要决策公开提出明确要求:“厅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出台相关政策,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专家、研究咨询机构的论证评估意见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单位或其他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各市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明确了包含职责权限、发展规划、行政许可、重点项目等公开内容,要求对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政府信息,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外,均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特别是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主体、载体、时限、内容、范围和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投资额度50万元以上非涉密项目都实行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我们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分步实施,逐层推进,不断扩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初期,我们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梳理出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管理、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交通稽查及交通行政执法等7个方面的39项政务公开事项。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近几年,我厅实施的建设“三大工程”、构建“五大体系”等重大决策,均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保证了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与国土、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通过召开论证会、组织权威专家咨询论证、听取沿线群众意见等方式,切实做好前期研究论证工作,确保了工程方案的科学性,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修订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通过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变更情况。在路政、运政、航政、交通稽查等行政管理方面,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即“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公示、当事人权利公示和执法监督公示”。在社会和群众较为关注的客运线路审批方面,通过召开客运例会、公开审批、网上发布等方式,把办事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公示。公路、水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均通过网站、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之窗-财政预决算”栏目建设,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省财政厅的统一审核下,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近五年来,我们均按照要求公开了年度预决算情况,公开信息包括:单位职责、厅属预算单位构成、年度预算收支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等情况。四是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整合省级信用信息系统现有资源,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点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项目查询、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研发运行“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统一界面、统一标准、统一风格,实现了10大类24小类项目信息的发布功能。五是依申请公开。目前,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主要包括传真、信件、电子邮件三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37次,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给予了答复。近年来,适应依申请公开事项呈现逐年增多的新态势,我们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各环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群众多次申请且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公开渠道及时予以公开。
(三)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渠道。在实行政务公开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目标,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加强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建设。一是充分利用好传统宣传媒介。综合运用办事大厅以及场站、船闸、码头、服务区等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的办事指南、便民卡、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方式, 主动发布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厅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依托,近几年,我们根据省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多次改版,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互动三大功能建设,网站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开发建设政民互动平台,将厅长信箱、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融为一体,实现了在线提交、在线答复等功能。“齐鲁民声”网开通后,我厅作为上线部门,认真做好了群众反映交通方面的咨询投诉事项办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介推广使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交通政务微博在新浪网、腾讯网同步开通,三个专业局和各市交通运输局(委)等相继开通,并进驻山东交通政务微博发布大厅,从而搭建了山东交通政务微博集群。四是整合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月份,已将96660路政执法有关内容并入12328,目前正在稳步推进12328与96669的整合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一是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力量配备和经费投入,指导推进厅各专业局和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必须经处室负责人签字,送厅办公室二次审查,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发布。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过公开的政府信息违反保密规定事件。三是建立快速处理答复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以及有关交通的咨询投诉事项,均及时予以受理,并由厅办公室分办到有关处室、单位限时办理,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以及调查处理结果。四是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厅直单位和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将各处室、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以及网络民声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通报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2017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厅充分利用各类公开渠道,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500条,涉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公告公示、招投标相关信息、行业资讯等多方面内容。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446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83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357条,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
(二)回应解读情况。按照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大重大行政决策、权力运行、公共监督与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我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推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部进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全方位向社会公开。加强审计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情况审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利用电子邮件、信件、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1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4件,同意公开36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提供投诉建议、检索查询、复制传送等均属无偿服务,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想了不少办法,做了一些努力和探索,总体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效,但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功能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有些方面还缺少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突出工作重点,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社会满意度。

 


2017.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