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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网】山东交通运输系统严防死守战“烟花”

发布时间:2021-07-28 08:52 浏览次数: 分享到:

联合网讯 7月27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台风“烟花”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立足防大汛、防大风、抢大险、救大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保障防汛防台风运输需求。

针对台风“烟花”具有强度强、移速慢、水汽足、路径复杂等特点,致灾性较强等特点,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做出以下部署: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一是进一步明确运营线路临时停运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决策权限,建立完善停运快速决断机制和复运快速论证决策机制。当遇有轨行区遇水、漫过轨面、外部水情接近警戒标志等情形时,及时果断采取停车、区间停运、全线停运、清客、关站等措施,加强人员疏散引导并做好临时避险区域设置。二是加强集水坑、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和排水泵、止回阀、防洪档板等防汛设施设备检测,做好防水挡墙技术参数的评估复核和加固。三是做好运营区域和建设区域防汛统筹,排查在建线路与运营线路连接处封堵情况,防止雨水通过在建线路倒灌车站区间。

水路运输领域  一是严格执行渤海湾“逢七不开”禁航规定,预报航区风力达到七级(含七级)以上时,严禁旅客、车辆上船,并做好旅客疏散转移工作。二是航运公司所属客(货)滚船舶要逐艘按风浪等级采取避风避险措施,严格执行停泊看船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内河“逢四不开”等禁航规定,预报航区风力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时,严禁旅客上船,加大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巡查力度,及时清除通航障碍物。四是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拆除跨河浮桥等渡运设施,建立上下游浮桥企业应急联动机制,严防跨桥、跑舟等事故险情。

港口作业领域  一是台风影响期间,港口停止一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二是对港口各类起重机、吸粮机、输油臂、登船梯等露天作业大型机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提前组织在港作业船舶离港,大型机械全部按照防风标准落实锚定措施。三是对集装箱垛进行捆绑加固,对散货货垛进行苫盖,提前在货垛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对堆场、道路采取封闭措施,清理疏散堆场内人员和车辆。四是将怕水湿危险货物集装箱提前移高,加强现场巡查检测,全面排查危险货物储罐排水设施,管路阀门保持开启状态,保证排水畅通。五是严格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检查密封装置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的电气连接情况,及时修复松动、断裂等情况。

公路运营领域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沿线排水沟、边沟、涵洞、桥梁径流等排水系统清淤疏通,发现路面碎落、塌方等及时清除。二是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台风及暴雨来临前,提前对重点路段进行部署,将防汛物资提前运送至现场,应急保通队伍提前集结待命,一旦发生公路中断险情,及时予以处置。三是加强对公路下穿铁路、公路的分离式立交桥和互通立交桥等地势低洼易积水路段管控,做好抽排水设施设备检测维修,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封闭交通,设置警示标志。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一是提前备足水泵等抽排水设备,疏通排水沟渠,在高填方路基边坡设置倒流槽。二是加固基坑、边坡工程及桥梁施工有关设施设备。三是重点监测建筑工地挡墙、升降机、吊篮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防护情况,发现问题,迅即整改。四是在大风雷电天气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

“两客一危”和城市公交领域  一是及时通过联网联控平台,发布重点营运车辆停运、绕行和恢复的通知,并向营运驾驶员适时推送信息,提醒就近停运避险。二是城市路面积水深度达一定深度时,公共汽电车要立即停运或绕行其他线路。

铁路运营管理领域  一是加大线路巡查力度,强化防汛重点路段监测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处置。二是督促加强雨天瞭望,坚持“宁错停、勿盲行”,严禁臆测行车。三是严格执行铁路部门警戒雨量设防制度,达到极端天气封锁雨量时立即停止营运。四是组织路地“双段长”,加强铁路线路巡查巡视,强化重点路段检测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处置。五是深入开展全省铁路沿线突出问题隐患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铁路沿线高大树木和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塑料大棚、防尘网、防晒网、反光膜、彩钢棚、广告牌等轻飘浮物。

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再次对应急运输队伍、应急抢通队伍、应急设备、应急物资进行摸排核实,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务必确保应急保障队伍值守到位、随时待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海事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接收和发布预警预测信息,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有效衔接、高效运转。对责任措施不落实、预警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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