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2-00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 文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鲁交财〔2022〕2号
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0〕177号),现将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2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20日。
附件:秦滨高速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pdf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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