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3-002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是否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文号: |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山东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行了评估,决定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并继续执行。本次《规则》修改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调整、修改、删除部分原条款,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等方面的内容,修改后的《规则》操作性更强。 《规则》明确,评定的中级客车车辆型号应当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内;符合中级客车技术要求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以《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未通过中级客车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规则》的修改并继续执行,为山东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评定工作提供了更详细的支持性文件,将推动营运客车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进一步规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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