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路处 作者:李雪映- 发布时间:2023-09-07 17: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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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总工会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寻找、挖掘公路交通行业“最美”典型,展现山东省公路行业昂扬精神风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面向基层、突出一线,重点推选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作风优良、人物事迹突出、示范作用明显,能够切实感动身边群众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和带动广大公路人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贡献力量。

二、推选名额及方式

(一)推选名额

1.各市推选2至3个候选人(个人、团队,含农村公路“路长”)。

2.山东高速集团推选5个候选人(个人、团队),其他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推选1至2个候选人(个人、团队)。

(二)推选方式

1.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总工会要积极对接、强化联动、严格审核,按照推选范围和标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对象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征求纪检、人事部门意见后,由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汇总后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

2.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推荐过程可参照市级推选方式,并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

3.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将联合组织专家审查,推选10个“最美公路人”(含农村公路“路长”1名),按要求公示后推荐至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当地邮寄时间为准)以及电子版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可先联系报送电子版进行形式初审)。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杨洋,李雪映 电话:0531-51762272,2287;省总工会 马子皓,0531-51762537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省交通运输厅1516房间,电子邮箱:sdlygl@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

通知》

2.“最美公路人”(个人)推荐表

3.“最美公路人”(团队)推荐表

4.各市“最美公路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交公路函〔2023〕37号).pdf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交公路函〔2023〕3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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