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4-006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文号: |
专家对话解读丨《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
“一件事”实施方案》
张逊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1.问:近日,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请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逊: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部署在全国开展第一批13件须高效办成的重点事项,其中包括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4月25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高效办一件事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部署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为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出台了《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受理渠道、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数据共享及各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
2.请问什么是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惠及哪些企业?
张逊: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是指按照“一个受理窗口、一张申请表格、一次提交材料、限时集成办结”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实现一次申请、一次性办结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适用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网络货运、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3.《实施方案》给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带来了哪些变化?
张逊:一是减少了材料数量。按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的原则和“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省内营业执照、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卫星定位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车辆达标核查报告等材料免提交,通过整合申请信息形成一张申请表。符合要求的可将原来23项申请材料最多可减至为2项,实现了办事材料最简化。二是减少了申请次数。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开设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下工作专窗,将原来需要两次申请、两次提交、分别办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证》两项许可事项,整合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办结,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三是增加了网上办理渠道。6月10日起,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上办理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一次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
4.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张逊: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6月10日起,在“爱山东”服务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一件事”办理专区服务模块,选择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事项,详细阅读办事指南选择相应地区,进行网上业务申请。10月份起,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上办理专区进行申请。线下:6月15日起,可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开设的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下工作专窗申请线下业务办理。咨询方式可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管电话、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咨询。
5.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多久可以完成?如何领取证照?
张逊:符合要求的货运企业仅需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办理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等网上申领渠道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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