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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迅即开展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信息来源:政策研究室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24-07-22 09:10 浏览次数:

省交通运输厅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7月20日连续下发紧急通知,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交通重点基础设施汛期安全防护工作。从7月20日起,突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在全省迅即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封闭交通或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妥善处置突发险情,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公路方面,重点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跨越河流桥梁和在建重大项目及在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点、隧道等低洼路段、易损毁路段进行巡检排查,特别对遭受雨水长期浸泡、洪水冲刷的设施紧急排查整治。沿海港口方面,重点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大型设施设备等抗风暴、海潮隐患排查,强化老旧罐区排查整治。内河水运方面,加大重要通航建筑物、重点船闸、内河桥区河段、重要节点河段航道巡查力度,加强浮桥安全管理。城市交通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城市轨道交通地势低洼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汛风险隐患。交通在建工程方面,全面加强施工工地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强化施工驻地周边山洪及地质情况的巡查监测。铁路沿线环境方面,重点加强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

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有针对性地加密巡查频次,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灾害监测预警分析,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并预警预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等,发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合理调配应急抢险队伍,全力开展抢险保通工作。

强化省市县三级督查指导,省交通运输厅立即成立8个督导组,领导带队、专家参加,督促指导各地尤其是临沂、济宁、枣庄等汛情重点地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信息来源: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