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27号
提案的答复
刘庆敖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小清河复航,引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小清河复航工程,复航工程实施以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克服建设工期紧、应急防汛任务重、交叉施工影响大以及新冠疫情等诸多困难和挑战,4个月完成3万亩用地征迁,3个月完成400多道管线迁改,顺利实现了2022年底前小清河下游段试通航、2023年上半年全线试通航的阶段性任务目标。2024年2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提前完成各项建设目标,小清河复航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并转入运营期。为推动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促进沿线经济发展,我厅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出台全方位市场培育支持政策。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涉及小清河的有四项:航道和船闸收费减免优惠、船舶建造奖补、船舶运营奖补、港口装卸优惠政策。推进相关政策纳入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和若干政策措施,将2024年船舶过闸费、航道通行费奖补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小清河船舶装卸补贴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协调省港口集团对经由小清河运输的各类货物,港口装卸费一律按不高于目前市场价格的60%收取。
(二)推动河海直达纳入交通强国示范项目。2023年以来,我厅会同山东海事局正式启动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小清河内河港至潍坊港中港区河海直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目前,交通强国示范项目《打造小清河河海直达新航线 创新经济高效河海联动集疏运新模式》已正式待批。示范项目聚焦打造河海直达示范新航线、研发河海直达适用新船型等总体思路推进。目前相关工作已先行展开,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三)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为保障小清河通航用水和防汛安全,我厅会同省水利厅和中铁建投小清河项目公司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小清河通航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强化了小清河船闸、节制闸协调调度。为保障小清河通航安全,协调解决海事相关问题,我厅会同山东海事局成立了小清河复航工程海事工作专班,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四)加快解决小清河入海口难点、堵点。为改善小清河羊口港至寿光港航道通航条件,进一步发挥小清河河海联运功能,我厅制定了《小清河羊口港至寿光港航道专项养护工程技术方案》,省级配套相关资金,目前已开工建设,将于年底完成。
下一步,我厅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勇担当、善作为,充分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提高小清河的综合运输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益,促进小清河沿线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实施。推动河海直达示范项目获批的同时,将会同山东海事局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另外,将加快推进小清河羊口港至寿光港航道专项养护工程实施,年底前完成疏浚工程、航标工程和数字化航道工程。
(二)进一步做好通航用水和安全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我厅与省水利厅联合机制作用,制定2024年以及常态化的通航保障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汛期以及农业灌溉等对通航的影响。在前期开展的《小清河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小清河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小清河通航安全。
(三)进一步推动形成港产融合发展合力。从前期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小清河沿线临港产业推进缓慢,港产不协调、不配套是影响小清河航运的重要因素之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充分发挥发改等部门以及市县政府职能作用,尽快出台配套政策,依托小清河航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培育临港产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