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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46号
建议的答复
宋爱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综合采取措施,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断加大网约车行业监管力度,推动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一是严格行业监管。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系会议运行机制(试行)》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检查,组织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提高网约车综合监管效能。完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功能,实现了全省各市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建设或登录省级平台权限全覆盖,提高了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印发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措施,召开全省会议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和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全省网约车运行情况月报和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全省、各市及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合规化情况,约谈排名靠后的有关负责人,督促工作落实。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新接入的必须取得相关许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全省网约车合规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市场预警机制。指导各市动态监测本辖区内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的市场保有量及订单情况,加强行业分析和形势研判,适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提示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做出理性选择,防范网约车运力过剩。目前,已有济南、青岛、枣庄、烟台、威海、日照、德州、临沂8个市发布预警信息。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了网约车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了全面开展出租汽车总量规模评估、科学确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对促进我省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下一步,我厅将依据法定职责,指导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平台企业坚持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严格资格审查,从源头把住质量关口,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快巡、网融合发展。指导各市持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引导出租车公司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供网约服务,共享数字经济红利,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和谐发展。三是加强行业预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把握运力规模,动态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的市场保有量及经营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良性竞争、健康发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