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5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文号: |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和优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制定,同时参考了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以及外省交通运输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
省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于2024年6月起草了《办法(初稿)》,经内部讨论后于2024年11月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该文件开展了制定前评估,决定出台《办法》。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以及山东高速集团、山东港口集团、山东海洋集团等企业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3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2025年12月上旬,《办法(审议稿)》原则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办法》除附件外,共五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主要为:
第一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与保障投入,以及信用管理、智慧监管、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与开工前核查要求。明确了人员培训、费用提取、禁用工艺设备等具体标准。细化了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等要求。
第三章细化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安全职责。明确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关键岗位责任。规定了晨会制度、人员实名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等具体管理要求。
第四章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与可采取的措施。规定了隐患与违法行为的分类处置方式。明确了举报投诉与信息公开机制以及失信行为记录公示要求。
第五章明确了《办法》施行日期,并规定了其与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关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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