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6-0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文号: |
薛伟 山东交通学院检测维修中心 主任
1.问:近日,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汽车维修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随着我省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汽车维修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规范维修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透明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
《山东省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行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原办法在考核范围、指标设定、结果应用等方面已难以完全满足当前行业监管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系列决策部署,有必要对原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
2.问:《办法》相比于《山东省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做了哪些修订和创新呢?
答:相较于原试行办法,本次起草的《办法》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与创新:一是扩大考核范围。将考核对象从“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扩展为所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实现了行业监管的全覆盖。二是优化考核指标。吸收了以往“诚信企业评估”中的有效经验,细化了安全生产、环保、配件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使考核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将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相结合,增加了对突发事件、媒体曝光、重大投诉等情况的即时响应与扣分机制,使考核更能反映经营者的实时信誉状况。四是突出结果运用。进一步明确了不同考核等级对应的奖惩措施,特别是建立了考核结果与行业监管、市场选择之间的联动机制,提升了考核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3.问:《办法》能够达到什么预期效果?
答:《办法》出台实施,将产生以下积极成效:
一是树立行业标杆。通过评选高等级维修经营者,引领全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二是优化市场环境。通过透明统一的评价标准,推动市场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与信誉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三是保障群众权益。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为车主提供更规范、更优质的服务。
四是提升监管效能。为管理部门提供标准化、信息化的监管工具,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4.问:《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维修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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