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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广播】2021年起山东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20-12-01 13: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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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日前发布,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对全省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纳入信用等级评价,对安全信用等级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风险的企业,坚决实施限制或禁入措施。

《办法》共九章四十四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行业综合信用等级或者行业其他领域信用等级不得高于安全生产信用等级。

据了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每12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实行动态管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信用好(AA级)、信用较好(A级)、信用一般(B级)、信用较差(C级)、信用差(D级)五个等级,基础分1000分,单设加分项,最高1100分,400分以下直接认定为行业失信。通过企业自评、主管部门审查、现场核查以及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产生。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企业将在行政许可、项目立项、资质(格)审核、招标投标、投资融资、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市场准入、备案登记、评优表彰、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惩戒。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高源表示,今年12月份,将组织部分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试点,明年开始全面实施。纳入范围而未按照要求开展的企业,将按照C级(信用较差)管理,实行相应惩戒措施。(记者 张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