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5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价格与收费 |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文号: | 鲁交财〔2025〕107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鲁交财〔2025〕107号
济宁济邹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鲁政字〔2025〕128号),现将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6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5日。
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