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5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文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解读
《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并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执行。现将新修订《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近年来,厅党组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厅领导多次对预案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5月印发实施的《综合应急预案》实施五年来,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内容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一是省厅编制体制发生部分变化,指挥机构构成、部门职责应做相应调整;二是近几年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积累许多实践经验,需充实完善到预案中,以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省相关预案作为上位预案已修订,按照要求需省厅修订预案与之衔接;四是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评估修订的有关要求。
二、预案修订原则
1.突出综合预案特质。此次修订对预案适用范围作了修订,确保能涵盖由省厅参与或牵头防范处置的全部突发事件;根据风险识别确定突发事件分类,依据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明确突发事件分级;健全完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明确牵头编修单位;建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组织机构体系,界定部门单位应急管理职责,理顺应急指挥关系;规范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明确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等各阶段措施。
2.注重运用最新制度成果。修订依据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吸收省厅陆续印发的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等最新成果,借鉴近几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成功实践经验。
3.明确界定部门预案属性。结合省厅灾害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践,修订稿将应急响应行动由部(省)、省厅、市局、县局四级分级响应体系,修订为省厅本级四级响应体系。明确省厅本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Ⅰ级)、二级(Ⅱ级)、三级(Ⅲ级)、四级(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对分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权限、启动条件、应急处置、响应降级或终止等作出明确。
4.突出预防为主的应急思想。修订稿在“运行机制”中分列专章阐述风险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明确要“坚持预防第一、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立足于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风险防控要重点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和强化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应急准备要重点强化组织准备、预案编制、健全机制、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通道、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
三、新修订预案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八章29条。另,包含四个附件。
第一章 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工作原则。
第二章 应急预案体系 包含: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 山东省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市、县(区)级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第三章 应急组织机构 包含:省级应急组织机构、市、县(区)级应急组织机构、交通运输企业应急组织机构。
第四章 运行机制 包含: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后期处置。
第五章 应急保障 包含: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队伍保障、通信保障。
第六章 预案管理 包含:预案编制、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八章 附则 包含:预案解释、发布实施。
四个附件 分别是:山东省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山东省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表、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框架图、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工作联络员通讯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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