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1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4-24 | 是否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文号: |
4月23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交通运输便民利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玉宏介绍,为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期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的新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改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到“一批事”,省交通运输厅在全面完成开办运输企业和大件运输“一件事”等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和企业高频办理事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试点项目清单、工作目标、推进模式、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等部分。
在试点项目清单中,《实施方案》确定了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自主开展的第一批13个“一件事”试点项目,包括:海船营运“一件事”,涉路施工许可“一件事”,小微客车租赁“一件事”,船舶开航前“一件事”,港口设施经营“一件事”,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换证、年审“一件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一件事”,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涉路施工“一件事”,内河水运“一件事”,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网约车车辆信息传递“一件事”,船舶高效进出港“一件事”。
在工作目标中,《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用户思维、问题导向,围绕“流程更优、效率更高和成本更低”的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一批“一件事”试点,通过迭代更新服务场景,综合压减申报材料、办事环节、服务时限、跑动次数,全面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在推进模式中,《实施方案》参照国家和省开展创新示范的做法,总结前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经验,对新一批交通运输类“一件事”在16市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适时复制推广。试点市对标全国最高标准和最优路径,利用3-4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关,完成业务梳理、联办表单制定、流程优化和线上线下服务等具体任务,率先实现突破、取得实效,7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在实施步骤中,《实施方案》明确研究部署、攻坚落实和验收提升三个阶段。一是研究部署阶段。4月中旬前,各市结合试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对试点打造的“一件事”深入调研,找准企业、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形成落地路线图,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攻坚落实阶段。6月底前,加快推进表单整合、流程再造、系统打通等工作,推动拟打造的“一件事”服务场景进驻线下窗口、上线网上专区;各市通过“我陪群众走流程”、办件回访等形式,亲身体验已推出的“一件事”办事流程,针对发现的堵点问题进行优化提升。三是验收提升阶段。7月底前,省交通运输厅对各“一件事”开展线上评估测试和实地验收,一对一测试评估效果情况,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在组织保障中,《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市县协同联动、一体化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标提升,对标对表全国最佳实践、最优案例,围绕时限、材料、跑动次数等核心要素,研究制定对标提升措施,做好复制推广;强化督导评估,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建设内容,定期开展调度通报,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强化宣传推广,坚持“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度。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主要内容
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抓手,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意见。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坚决防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及“以查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全面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和十六条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若干措施》明确要全面清理、及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依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制度,实现“一表通查”“依单检查、规范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二是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若干措施》明确要全面应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和“鲁执法”App,快速融入全省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规范非行政检查入企行为,做到事前备案、入企扫码、全程留痕和评价监督,杜绝随意检查;强化联合抽查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三是创新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若干措施》明确推行红黄绿分级分类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监管企业按照上年企业被处罚情况和信用等级两个标准,分类建立红黄绿三个等级工作台账,红色高频必查,黄色减少频次,绿色抽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积极推进智慧检查,推行在线监测、视频巡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压减入企检查次数。四是推动行政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若干措施》明确推广服务型检查,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帮助行政检查对象合规经营;坚持“刚柔并济”,推广说理式柔性执法,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以及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不予或免予处罚。推行“三书同达”机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强化处罚与普法相结合,助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五是强化工作保障。《若干措施》明确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会商机制,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强化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检查程序规范。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便民利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走深走实,实现由“一件事”滚动推出更多的“一批事”,全面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有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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