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持续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服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制发了《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关于加强网约车聚合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等制度规定,加大不合规网约车经营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对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资质,推动经营主体良性流动。二是制发《山东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道德规范。三是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厘清网约车聚合平台职责,督促落实资质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未取得许可不得直接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四是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定位、运营成本、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结构,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确保符合市场规律。五是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凝聚部门合力,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司机权益保障
一是完善网约车市场预警机制,动态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的市场保有量及订单情况,指导各市适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和建设1118个出租汽车司机驿站,联合高德地图上线覆盖全省的“红鲁畅运”出租车司机党建综合服务阵地“数字地图”,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停车、餐饮、休息、如厕、车辆充电等服务。三是积极协调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聚焦网约车“投保难、投保贵”问题,深入研讨解决方案。由省保险协会开发建设了“营运车投保平台”,通过优势互补、数据资源共享等途径,切实减轻部分网约车司机投保压力。四是打击推送“阴阳账单”虚假信息等恶意克扣网约车驾驶员应得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知情权、监督权、休息权和劳动收益权。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运营机制(试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细化职责分工,固化工作制度,经常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巩固和扩大网约车抽成“阳光行动”和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成果,推动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确立与驾驶员彼此权利和义务,科学制定派单、劳动报酬支付等规则。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约谈、通报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印发《加快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方案》,加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与道路运政管理服务系统数据比对,形成不合规驾驶员和车辆台账,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今年上半年清退4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行业双合规率达到87.7%。五是动态完善省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功能,实现实时调阅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并线上监控网约车运营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提高行业监管数字化水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