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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391号
建议答复的函
刘万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同多部门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累计筹集资金146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超1100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73万公里,改造危旧桥梁2173座,实施重要村道安全防护工程2.2万公里。农村公路等级路率、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达率、建制村和自然村通达率实现“四个100%”,县乡道三级路以上比例达66.7%,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76%,农村通户道路基本实现“户户通”,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您提出的建议聚焦提高农村公路路网质量、加强管理养护、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对指导我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统筹规划。我厅正在推动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科学谋划农村公路发展的新目标、新方向、新举措,聚焦路网提升、安全防护、运输服务等八大重点方向,持续完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在路网提升方面,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路网延伸完善,强化农村公路连接互通,采用新建公路、桥梁、隧道等方式打通市县镇区域间“断头路”,深化实施农村公路双车道改造和错车平台建设,2024年建设错车平台4461个,2025年拟建设错车平台3300个。
二是推动市县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16日公布,明确了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主体。我厅将持续抓好《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压实管养责任,监督指导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从责任机制、组织模式、养护方式等方面予以规范,保证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有效延长使用寿命。
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多元化。进一步与省财政厅协同配合,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努力提高省级财政奖补标准;在不断完善省级奖补为引导、市县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农村公路多元化投资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市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发展路衍经济、路边广告、沿线公交站冠名权、企业捐赠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四是持续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的协同治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消减存量、不增新量”的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深入分析致因与风险,实施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将深化全省公安交警中队建设,通过健全隐患治理、违法查处等“四项机制”推动警力下沉农村。聚焦春耕秋收、三夏生产及“一早一晚”等出行高峰时段,针对面包车、三轮车高频出行及酒醉驾多发路段,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与错时执法,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等突出违法行为。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开展集中劝导,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与防护技能,提升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