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6-000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事业单位招考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文号: |
为切实做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公告》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
(二)审查地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420房间。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为同一底版)。
2.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有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原件。
4.学历、学位材料:
(1)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步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放弃。
5.交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6.个人简历。
7.可以证明岗位工作经历的相关工作业绩资料。
8.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本人要做出书面承诺,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9.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材料提供时请按以下要求整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学历学位证书自大学开始提供。
四、相关证明
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以专硕身份应聘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
2.应聘者需出具相应年限带有明细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此证明个人的工作经历、年限符合招聘要求。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中,原件审查后当场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存留。
2.应聘人员本人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4)。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资格审查环节同步开展面谈,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相关情况,作为后续考察环节参考因素,请按时参加。
5.资格审查未尽事宜,执行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531-51762621,51762622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