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6-002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6-09-30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6-09-30 | 文号: |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购置电动重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交发〔2026〕5号)要求,2026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新购置电动重卡贷款贴息,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总额控制”原则开展。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省新购置电动重卡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额度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已自动停止受理新的贴息资金申请。
对于在额度用完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完成审核或兑付的,将按照“鲁惠通”系统中审核通过完整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序,在剩余额度内予以兑付;剩余额度不足时,将按照剩余额度兑付部分贴息。后续如有新的资金安排,我们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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