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0-007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货车实行高速公路
通行费折扣优惠的通知
鲁交发〔2020〕1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成果,提升货车高速公路ETC安装率和使用率,切实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更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4日
政策解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货车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折扣优惠的解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货车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折扣优惠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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