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4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12-03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5-12-03 | 文号: |
现将《水上安装π形板、墩台等四项水运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水运定额》)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省海洋强省战略深入实施,青岛港、日照港等沿海港口新建项目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日益增加,水上安装大型π形板、墩台等“四新”技术在水运工程中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施工效率和结构耐久性。
调研发现,随着港口泊位大型化发展,水上安装π形板、墩台等预制混凝土构件重量日益增加,单件可达200至500吨;沿海模袋混凝土护坡工程凭借其独特优势,在水运工程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拖缆槽作为码头大型装卸设备的必要配套设施,对码头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营发挥重要作用;拆除轨道槽填充物及钢轨时,由于旧钢轨工况复杂,必须充分考虑码头作业的影响,该工艺对施工安全性和工期要求较高,直接影响港口的经济效益。由于工程造价编制缺乏相应依据,导致工程计价不规范、成本管控难度大。为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计价行为,支撑水运工程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地域施工特点及工程实践经验,编制了《水运定额》。
二、制定依据
《水运定额》主要依据《水运工程定额编制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制定。
三、主要内容
《水运定额》涵盖4项定额分项、10条定额子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定额。包括水上安装π形板、墩台,模袋混凝土护坡,钢轨拆除,拖缆槽安装等4个定额分项。水上安装π形板、墩台按构件重量(300t、500t)划分子目,明确起重船、自航驳等船机配置标准,适配大型构件水上安装需求;陆上模袋混凝土护坡设置150mm、300mm两种厚度子目,规范模袋土工布、流动性混凝土等材料消耗量,适配岸坡防护施工;钢轨拆除分为以人工为主的风镐拆除方式和以机械为主的破碎锤拆除方式,涵盖QU100、QU120两种钢轨型号,适配码头轨道维修改造场景;拖缆槽安装明确热浸锌Q235钢板材质要求,包含定位、焊接、防腐等全流程计价,适配码头电缆铺设防护需求。
(二)水运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新增)。包括0.3m3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500kg破碎锤两种新增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三)水运工程定额材料基价单价(新增)。包括拖缆槽(热浸锌)新增1种材料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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