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收集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和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以及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风纪不严、担当不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线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进行反映。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邮编250002;电子信箱:zztcwtgfzf@163.com。
三、有关事项
(一)线索收集范围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收集范围。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