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5-0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5-11-20 | 文号: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第二批
“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及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领域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及试点单位》(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工作落实。
一、总体要求
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流程更优、效率更高和成本更低”为目标,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区域协同、深化信息共享,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对标全国最高标准和最优路径,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关,2026年1月20日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026年4月20日前在全省复制推广。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5年11月25日前)。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要坚持全省统筹,对标上级要求,对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试点地市结合试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对试点“一件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找准企业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形成落地路线图;对直接在全省推进的事项,省厅相关业务处室也要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
(二)攻坚落实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一件事”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研究会商,深化流程再造、持续提升服务集成和综合监管效能。对于政务服务类(含经营主体和个人类)“一件事”,要优化申请表单、申报方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推进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要通过模拟办件、办件回访等形式,体验已推出的“一件事”办事流程,针对发现的堵点问题进行优化提升。对于综合监管类和服务集成类“一件事”,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或服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监管、服务资源,统筹政策制定,督促责任落实,推动监管和服务信息共享,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或集成服务。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要进一步完善运行规则,加强业务统筹,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监管和服务效能。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日前)。各试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省厅将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件事”试点情况进行综合验收,一对一反馈评估情况。政务服务类(含经营主体和个人类)“一件事”,要总结提炼形成“九个一”成果汇编(实施方案、联办事项清单、规范指引、业务流程图、办事指南、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改革总结报告)。综合监管类和服务集成类“一件事”,要总结提炼形成“七个一”成果汇编(实施方案、联动会商机制、联合检查/执法/服务案例、业务流程图、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可行性分析、改革总结报告)。
(四)复制推广阶段(2026年4月20日前)。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统筹全省实际,于2月10日前研究拟定省级统一实施方案,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复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开拓创新,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联动机制,密切协同配合,统筹一体推进。省厅有关业务指导处室(单位)要及时掌握相关试点工作进度,协助解决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指导好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一件事”任务。
(二)强化督导评估。各试点单位要对标对表全国最佳实践、最优案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省厅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建设内容,加强调研督导,定期调度通报。
(三)总结经验做法。各试点单位要深入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媒体报道、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经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有关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厅。
附件 第二批交通运输“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及试点单位.docx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1月20日
政策解读丨《交通运输领域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及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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