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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认定标准(暂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处 作者:郭绍钢- 发布时间:2025-05-09 10:41 浏览次数:


各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的通知》(交办财审〔2025〕24号),现将《山东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认定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山东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认定标准(暂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山东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认定标准(暂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的通知》(交办财审〔2025〕24号)有关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山东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现予以发布。

一、认定标准

(一)项目总投资大于50亿元。

(二)含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以上且单孔跨径超过150米的桥梁。

(三)含特长隧道、水下隧道。

(四)高速公路桥隧比超过20%。

(五)含公铁、公轨两用桥梁或隧道。

满足上述标准之一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

二、其他

(一)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修订后,若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发生变化,执行国家最新规定。

(二)本标准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执行。本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编辑:郭绍钢
信息来源:综合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