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
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二批)〉的公告》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二批)〉的公告》第81号(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目录》学习宣贯
《目录》的发布是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从源头管控施工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有关单位、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目录》学习宣贯工作,确保全面理解掌握《目录》所列淘汰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名称、简要描述、淘汰类型、淘汰原因、限制条件和范围,依规采用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二、对标开展自查,规范工艺设备材料使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严格对照《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停止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安全。
三、强化监督指导,筑牢施工安全防线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目录》中所列的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诊断、执法检查的必查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责令停工整顿。符合行政处罚情形的,要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切实筑牢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线。
附件: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
和材料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26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二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