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交公路〔2022〕33号)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9日至2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布起5日内(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李颖 0531-51762271
邮 箱:sjtystglc@shandong.cn
附件:2025年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级评价结果名单.pdf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