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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交通(大)工匠推荐培育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省交通工会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26-06-16 15:5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推进会议关于“持续培养一批交通工匠”的任务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总工会印发《关于集中推荐山东交通(大)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启动2026年山东交通(大)工匠推荐培育工作。

集中推荐范围

重点面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投身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的一线高技能人才,突出培育发展交通运输新质生产力,向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领域职工拓展,不受年龄、性别、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集中推荐方式

山东交通工匠:各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要加强沟通协商,共同确定推荐人选。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属交通运输企业、厅直工会可推荐2-3名人选。其中,各市交通运输局推荐人选须至少有1名为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职工、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中的高技能人才、本地本单位优秀工匠人才。往届省总工会公布的各类工匠不再推荐。

山东交通大工匠:各地各单位可从往届山东交通工匠中推荐1名人选。

集中培育程序

组织初审。对照培育对象条件要求等,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15名山东交通大工匠、45名山东交通工匠培育对象候选人。

评委评议。组织评委对培育对象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10名山东交通大工匠、30名山东交通工匠培育对象考察人选。

实地考察。组织人员到培育对象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5个工作日的基层公示。

组织培训。依托山东交通工匠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培育对象考察人选进行培训。

会议研究。依据培训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山东交通(大)工匠培育对象拟入库人选名单,提报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实践育成。开展为期3-6个月的实践育成活动,以组织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进校园、进工地等活动为重点内容,开展匠心传承、匠艺传授活动,传播弘扬“三个精神”,强化实践锻炼,增强培育成效。

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匠培育推荐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摸底调研和宣传发动全覆盖、优中选优。要严明工作纪律,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大力传承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工匠人才积极参与各级工匠学院建设,广泛开展工匠“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等活动,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型传播平台宣传工匠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工匠、崇尚工匠、争当工匠的浓厚氛围。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山东交通工匠推荐培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研室、山东省交通工会负责具体工作,是落实山东省工会系统“双学双提双创”活动部署要求、持续打造“交通铸匠”工作品牌的具体行动。已累计培育出山东交通大工匠46名、山东交通工匠154名,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信息来源:省交通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