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17号)和《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厅拟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工作表现突出的80个集体和260名个人给予及时奖励。现对拟奖励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我厅人事处反应(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1-51762192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省交通运输厅1109房间
电子邮箱:sdjt3065@163.com
附件1.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及时奖励公务员、事业单位集体名单.doc
附件2.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及时奖励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doc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