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26-003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成文日期: 2026-10-26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10-26 文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6 17:09 王传林-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的通知

鲁交发〔2026〕9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为落实《山东省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和《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3日





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

 

根据《山东省重点公路运输通道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实施方案(2026—2027年)》和《关于支持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引导道路货运企业积极购置电动重卡,规范运输组织,探索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典型应用场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

1.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运企业,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申报企业2026年度新购置电动重卡为企业自购所有(非挂靠经营),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在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

3.购置的电动重卡已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4.购置的电动重卡未享受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且实际投入运营。

(二)支持标准

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购置电动重卡,按照每车1万元标准对企业给予奖补支持。

二、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一)资金申请

政策发布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申请方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提交资金申请(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lht/#/home),并填报《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1.购车方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公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等;

2.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上传《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购置统一发票等照片或扫描件;

3.购车贷款合同照片或扫描件;

4.运营里程证明材料。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出具的行驶里程记录,或车辆年审时记录的年度行驶里程数据;

5.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料审核

1.申报资格初审。省交通运输厅收到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鲁惠通”平台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等完成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予以预审通过。对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省交通运输厅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后再次提报申请,并重新排队等待受理、审核。省交通运输厅审核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为序。奖补资金实行“先到先得、总额控制”,初审通过资金达到全年额度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并公告告知。

2.资金终审。省交通运输厅于2027年1月20日前,通过比对2026年度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信息,对补贴资金申请完成终审。其中,已享受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予以核减。

(三)资金兑付

省交通运输厅于2027年1月31日前,根据全年资金额度,以“鲁惠通”系统中审核通过完整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序确定补贴金额,将贴息资金一次性兑付申报方账户。当剩余额度不足时,将按照剩余额度兑付部分资金,并告知申请人。

三、管理要求

资金兑付工作由省级层面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对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将及时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

本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资金申请表(样表)



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

奖补资金申请表(样表)

购车方企业名称


购车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车方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须填写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新购置车辆基本情况

序号

车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品牌型号

行驶里程(公里)

行驶证登记所有人

注册登记地点







点选 








贷款信息

金融经办机构名称

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合同签订日期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利率

实际放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月)








奖补金额

电动重卡数量(运营里程≧20000公里)*1万元


编辑:王传林
信息来源:财务处
分享到:
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购置电动重卡融资担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10-26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购置电动重卡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10-26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购置电动重卡贷款贴息“提标扩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10-26
•新闻发布会 | 山东全省新增营运电动重卡1.79万辆实现翻倍增长,首批88座电动重卡大功率充电示范站...2026-10-23
•关于山东省新购置电动重卡贷款贴息政策结束的公告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