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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14:0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大件运输企业: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要阶段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服从疫情防控部门的现场指挥和疫情查验,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的消毒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守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大件运输工作平稳有序。

二、科学规划通行路线。大件运输企业应及时掌握途径区域内疫情管控要求,合理制定运输组织计划。通过山东交通出行服务网等渠道获取道路通行信息,提前做好运输路线规划。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收费站、服务区疫情查验以及沿途交警的通行秩序管理,确保运输全程安全、畅通、有序。

三、试行信用承诺备案制。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接触,对山东省境内起运的III类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吨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的核查,试行信用承诺备案制。在正式发证起运前,同意自愿采取信用承诺制的大件运输申请业户或企业,填写信用承诺书(样表附后)并现场拍摄车辆实际装载图片、视频等承诺备案资料,上传至sdcxxtcredit@126.com邮箱。信用承诺材料实行一车一档,并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试行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818

 

(联系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李雪映 0531-85693520

 附件1山东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2信用承诺备案操作指南.docx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交公路函【2021】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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