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26-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6-23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6-23 文号: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23 09:13 赫名然-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强化对驾培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促进驾培机构依法培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

三、起草过程

省厅系统梳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总结提炼我省部分地市有效做法的基础上,2025年8月形成《考核办法(初稿)》。此后,组织行业管理专家、法律顾问及部分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多轮研讨,对考核指标的科学性、程序的公正性、结果应用的可行性等进行深入论证,反复修改完善,2025年10月形成《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建议,2025年12月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对《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6年1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2026年6月,《考核办法(审议稿)》原则通过厅长办公会审议,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除附件外,共五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考核内容与指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应用和附则等内容,主要为

第一章明确了适用对象、工作原则和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提出了注重发挥驾培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二章规定了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信誉等级和评定标准,明确了培训质量、服务质量、经营管理、不良记录四项考核指标和评分信息获取途径。

第三章明确了驾培机构自评、属地考核、省级抽查、社会公示考核程序,规定了质量信誉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第四章强调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五章明确了《考核办法》施行日期。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

领导解读丨《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图解丨《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编辑:赫名然
信息来源:城市交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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